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韭菜根蛆、苹果树绵蚜发生初期,稻飞虱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喷雾均匀,视害虫发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适用于韭菜根蛆、苹果树绵蚜、水稻飞虱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水稻和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均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2次和3次。
2、使用前务请细心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避免抗性提高,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干净。孕期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剂。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轻度中毒表现为头昏、视力模糊、呕吐、出汗,中度中毒抽搐、呼吸困难,重度中毒为癫痫样抽搐。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2、接触到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若接触到皮肤上,立即用肥皂水清洗。
3、若已有中毒症状,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根据中毒轻重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制剂易燃,注意防火,远离火源或热源。装卸、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剧烈撞击。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