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小麦拔节前到孕穗前进行土壤处理。
2、用于防治小麦吸浆虫,可于小麦田的前期处理,也可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甲基异柳磷原药及助剂、填料经粉碎造粒而成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种土壤处理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残效期较长,是防治小麦吸浆虫的较好药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使用,随配随用。
3、严禁在施药区内放牧。
4、只准用于土壤处理,不能用于防治蔬菜害虫和进行果树叶面喷雾。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