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本品能有效的控制虫口基数。
2.斑潜蝇幼虫2龄前或多数虫道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水稻二化螟、黄瓜斑潜蝇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本品在黄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6.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肌肉颤抖,呕吐,头痛,无力,视力模糊,出汗、流涎、嗜睡,抽搐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一旦发现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