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在病虫害发生初期进行均匀喷雾,间隔7天左右,连续喷施1-2次。
2. 不宜在强光下喷雾施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杀虫单和阿维菌素制成,是一种混合配制而成 的杀虫杀螨剂。具有较强的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剩余药品及清洗废水不可随意倒洒,应妥善处理。
4. 施药完毕应及时清洗手和脸,洗干净工作服,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
5.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 , 马铃薯也较敏感。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中毒为呕吐、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明显刺激作用。
2. 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拉开眼睑,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并用肥皂、洗净;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必要时送医院诊治。
3. 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但必须在病人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和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应防潮防晒、勿挤压和倒置;注意防火。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