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仅适合于早稻抛秧后5-7天,晚稻抛秧后3-5天,待全田秧苗直立扎根后,灌水2-3厘米,将本剂拌化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酰胺、磺酰脲类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芽前水稻抛秧移栽田除草剂混剂。有效成分为苯噻酰草胺(mefenacet)和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可在水中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阻碍细胞合成、分裂、生长而坏死;其在水稻体内代谢为无害物质,对水稻秧苗分蘖具有选择性保护作用,本剂选用膨胀松脂岩微粒剂作载体,具有缓慢释放药效的功能,适合药土法撒施。对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矮慈姑、节节菜、眼子菜、鸭舌草、野荸荠、野芹菜、牛毛毡、泽泻、水苋菜、四叶萍等水稻田部分多年生杂草、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须掌握秧龄五叶一心以上,稗草二叶期前用药。抛秧田扎根返青前要开好平水缺,谨防进水浮秧。烂糊田为了防止抛秧后下陷发僵,切不可边耙边抛秧,提倡排水沉实后抛秧。
2.重沙田、漏水田施用效果欠佳。施用后若发现漏水,应立即补灌水,只灌不排,补足水层。
3.本剂在水稻抛秧田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本剂仅适合水稻田浅水药土撒施,不得用于其他作物喷雾。按推荐方法使用对后茬作物未见有不良影响。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用药后田水不得排入鱼塘。禁止在河塘内清洗施药器具。
5.残余药液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避免发生中毒和环境事故。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少量摄入不会引起全身中毒症状。
急救治疗:误服应及时送医院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如果摄入,在病人清醒时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宜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应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