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柑桔春梢大量生发期或桔园采果后, 螨害发生初期(平均每叶2~3头害螨)时用本品的稀释药液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杀螨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对气温不敏感。能杀死柑橘树上的害螨红蜘蛛。对成螨、若螨均有优良效果,对夏卵杀伤力强,但越冬卵无效。对光和雨水有较好的稳定性,残效期较长。在规定浓度范围内对作物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柑橘30天以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
2.因螨类易产生抗性,不宜连续多年使用,而应与其他杀螨剂交替使用。
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和胶鞋。施药时应顺风喷雾,禁止吃喝与抽烟,施药后应立即清洗皮肤并更换衣服。
4.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有毒,剩余药剂不要倒入鱼塘或水源;也不要在鱼塘或水源中清洗施药器械。
5.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农药混用,亦不宜与百树菊酯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剧烈神经毒物。头痛、头晕、多汗;重者恶心呕吐,大汗淋漓,排尿困难 ,抽搐、神经错乱,昏迷、呼吸困难等。
本品粉末进入眼睛、鼻子或留在皮肤上都会引起强烈刺激,如进入眼睛,应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送医治疗。如发生中毒现象头痛、头晕、四肢麻木要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掉污染的衣服,并冲洗沾染上药物的皮肤;如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休息。如误食,[1] 要立即就医,服用大量医用活性炭开水,催吐、洗胃。[2]无特殊解毒剂,预防治疗,防止脑水肿发生。[3]严禁大量输液。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密封储存于干燥、避光、通风阴凉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运输时要严防雨淋和日晒并保证不得泄漏。装卸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