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棉蚜发生初期用药,防止棉蚜大量繁殖,注意喷雾均匀,最好在傍晚使用。
2.本品对猕猴桃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昆虫具有内吸、胃毒和触杀作用,其作用机理是扰乱昆虫神经的正常生理,使之由兴奋、痉挛到麻痹而死亡。主要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避免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恶心、呕吐、胸闷、肌肉震颤、瞳孔缩小、流涎、腹疼、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
误食: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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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