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在水稻抛秧后7-10天,采用毒土、毒沙撒施等方式施药。2. 本品性质较稳定,土壤吸附性强,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苯噻酰草胺和苄嘧磺隆的混剂,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活性胶高,安全性好,施药后其药液在水中迅速扩散,并被杂草的根和叶片吸收,很快传到全株,阻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及细胞分裂和生长。主要用于水稻抛秧田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
3. 要求施药田块平整,药后保水不宜过深,水层不可淹没禾苗心叶。
4. 本品须现用现配,配好的药液必须当天用完,以免药液降解。
5. 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果摄入,要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