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梨木虱若虫初孵至盛孵期施药,稀释1000-1500倍液均匀透彻喷雾,视虫害情况,可连续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杀虫剂,主要是抑制单胺氧化酶的活性,对昆虫中神经系统的非胆碱能突触会诱发直接兴奋作用。具有触杀、拒食、驱避作用和一定的胃毒、薰蒸、内吸作用,渗透力较强。适用于梨树梨木虱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等)混用,不能与对硫磷混用于苹果,以免产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宝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人的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能产生抑制作用。中毒后无特效解毒药物,应即携带产品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