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初期每亩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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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吡虫啉和异丙威混配的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具备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的杀虫机理,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不能污染养蚕、养蜂场所,避免药液漂移到蚕、桑树及花期蜜源作物上。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源,不可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更不可将残剩药液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后田水不能立即排出。
2、本品对薯类作物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敏感作物上,易产生药害。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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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施药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安全用药,如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或携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