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田间稗草(1~7)叶期均可施药,但最佳施药时期为稗草(2~3)叶期。
·施药前一天排水露草,按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喹啉羧酸类、防治稻田稗草的选择性除草剂,对4-7叶期稗草效果突出。选择性较强,施药时期长,可有效防除移栽水稻田的稗草。 |
注意事项 | ·使用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大风天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
·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施药时不能重喷。
.不同水稻品种的敏感性差异不大。
·在移栽田按推荐剂量用药,不受水稻品种及秧龄大小的影响,机插有浮苗现象且施药又早时,会发生暂时性伤害。
·使用过该药的田块,一年内不能种植茄科(茄子、烟草、番茄、胡罗卜等)、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均敏感,第二年方可种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易产生药害 ,施药时应注意。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接触。
·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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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
·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