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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杀虫颗粒剂(WP20150030)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20/3/3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杀虫颗粒剂WP20150030有效成分信息
杀虫颗粒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蝇(幼虫) | null | 撒布 |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30克容器,每平方米投放颗粒剂30克,每10天投放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倍硫磷颗粒剂。具有接触和内吸性的广谱、速效的杀虫剂,主要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专用于室内养殖大棚粪便蝇孳生场所,用于防治蝇幼虫。
注意事项
1、倍硫磷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2、使用时应佩戴防护措施,如手套、口罩、靴子等,工作后要洗手、脸及裸露部分,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3、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
4、注意保护环境,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的药品,剩余的药品密封保存。
5、投药后必须有潮湿,让它释放有效成分。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中毒急救措施
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切勿吞服,如误服,应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就医。有效解毒药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点火源,远离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及动物饲料。在运输中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从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