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病害发生初期施药,每隔7-10天喷药一次,可喷药2-3次,喷雾要均匀周到。防治棉花苗期病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对作物进行叶面喷雾、拌种等,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防治果树病害、麦类赤霉病、水稻纹枯病、稻瘟病、油菜菌核病、棉花苗期病害、花生倒秧病均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果树28天,3次;水稻30天,2次;麦类28天,2次;花生20天,3次;油菜41天,2次。棉花拌种,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为避免产生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禁止在地下饮用水源地附近、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含铜制剂及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为:头昏、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