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发生初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它主要通过熏杀、胃毒、和触杀作用于害虫,因此适用于茶、桑、蔬菜以及临近收获前的果树及仓库、卫生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产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对高粱、月季花产生药害,禁止使用,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口水,瞳孔缩小、看东西模糊,大量出汗、呼吸困难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或碱性液体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