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我爱菜园网-农人工具箱-农药信息查询-菌核净PD86108-4信息
农药菌核净(PD86108-4)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7/3/12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菌核净PD86108-4有效成分信息
菌核净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200-250克/亩 | 喷雾 |
| 烟草 | 赤星病 | 187.5-337.5克/亩 | 喷雾 |
| 油菜 | 菌核病 | 100-1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病害发生初期采用均匀喷雾法进行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杀菌、内渗治疗作用,残效期较长。对于水稻纹枯病、油菜菌核病、烟草赤星病防效较好。
注意事项
1.菌核净对酸较稳定,遇碱和日光照射易分解,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抽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中毒症状一般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无特效药解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