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潜叶蛾、红铃虫、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梨小食心虫钻蛀前、蚜虫始盛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有效防治蔬菜、棉花、果树、柑桔等作物上的菜青虫、菜蚜、棉蚜、梨小食心虫、潜叶蛾等。 |
注意事项 | 1. 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
2. 配药时先搅拌均匀,喷药时应均匀周到。
3. 施药时应配戴手套,避免药物溅及眼睛及皮肤。
4. 喷药后要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
5. 安全间隔期:柑橘树7天,苹果树14天,棉花7天,十字花科蔬菜叶菜1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柑橘树3次,苹果树3次,棉花3次,十字花科蔬菜叶菜3次。
6. 本品对鱼和水生脊椎动物有毒,对蚕高毒,不要直接喷洒在水面,废液不要污染水源,在蚕,桑园地区禁止施用此药。
7. 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或吸入中毒,应送请医生诊治,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低温)的库房,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曝晒。运输装卸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严禁猛烈撞击,
且不可倒置。 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