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潜叶蛾放稍初期和菜青虫幼虫初期为最佳防治时期;2、适宜在早、晚施药,避免在高温、晴天和下雨天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兼具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柑橘潜叶蛾;果树梨小食心虫;蔬菜蚜虫、菜青虫和棉花红铃虫、蚜虫。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使用次数及安全间隔期:果树3次/季,柑桔间隔7天,其他果树间隔14天;蔬菜3次/季,间隔12天,不能用于茶树。
2、蚜虫易产生抗性,尽量与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施药要均匀周到。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用药请穿戴好防护用具,不能直接接触药剂,用药后立即清洗干净,并更换干净衣物。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皮肤接触有刺痛感,但无红斑。中毒可引起头痛,恶心,颤抖,抽搐、昏迷、休克。
2、如果粘及皮肤或溅入眼内,请用清水冲洗干净,严重的请及时就医,遵医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但可遵医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在贮存和运输时请避免光照、高温,保证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
2、本品有毒、可燃,请轻取、轻放,避免碰撞、跌落、泄漏,严禁火种。3、贮于远离人、畜和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一起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