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果树发病初期用药,根据病害发生情况决定喷药次数,一般用药2-3次,每次间隔7-10天。
2、麦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低毒杀菌剂,对子囊菌和半知菌有效,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作用机理为干扰病菌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对果树、麦类、水稻、棉花、花生、油菜作物的病害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天数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苹果树:28天3次,柑橘树30天3次;麦类28天1次、水稻30天2次、花生:20天3次,油菜41天2次。
2、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并于上风处配药喷药,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
3、施药前请搅拌均匀,充分溶解,要随混随用,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为减缓病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同类农药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
急救措施: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重者就医;吸入:将病人移到清新空气处,如果刺激不断发生,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误服,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且有防渗潮垫,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