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用于防治茶树食叶害虫等。一般于害虫低龄幼虫期开始用药。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具有熏蒸、胃毒和触杀作用,对茶树害虫、棉花蚜虫、苹果树卷叶蛾、青菜菜青虫、桑树尺蠖等害虫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温室栽培方式一般安全间隔期为3天,其它栽培方式一般安全间隔期为7天。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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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