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蚜虫始盛期或其它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害虫有较强的击倒力,且施药后易分解。广泛用于茶树、桑树、棉花、小麦、苹果树等多种植物上的害虫及粮仓、卫生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青菜收获前5天(冬季为7天),茶叶收获前6天,其它作物为收获前7天,停止使用本药。一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青菜5次,茶叶1次。
2、配药时要充分搅拌才能乳化,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应现配现用。
3、本品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手套、口罩、胶鞋等,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本品用于室内必须注意安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和食物、种子等同贮同运;搬运时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