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治果树、棉花、花生、油菜、水稻、麦类等作物病害,施药的最佳时期是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用 |
产品性能 | 对子囊菌和半知菌有效,对卵菌和细菌引起的病害无效,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作用机理为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安全间隔期分别为:苹果树28天、柑橘树30天、葡萄21天、西瓜14天、香蕉35天,小麦20天;水稻30天;花生20天;油菜41天。农作物每个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苹果树3次、柑橘树3次、葡萄2次、西瓜3次、香蕉3次,小麦2次,水稻2次;花生3次,油菜2次。2、开启包装物及施药时施药人员穿戴防护服装、防护靴、口罩及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与口眼及皮肤接触;喷药时不要吸烟或饮食,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手及裸露的皮肤。 3、与杀虫剂、杀螨剂配合使用时,要随用随配,不能与铜制剂及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深埋。6、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吸入后:提供新鲜空气;如有症状求教医生。皮肤接触后: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并彻冲洗干净。眼睛接触后:使眼睛打开流水冲洗几分钟,如有持续的症状,求教医生。2、误食者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及置于儿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避免烈日直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