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纹枯病在水稻分孽末期孕穗初期第一次用药;油菜菌核病从盛花期起隔5-7天用药;在麦类赤霉病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子囊菌和半知菌有效,对卵菌和细菌引起的病害无效,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广泛应用于防护子水稻纹枯病、稻瘟病、小麦赤霉病、油菜菌核病、棉花苗期病害、花生倒秧病以及多种果树病害。 |
注意事项 | 1、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2、施药时要佩戴口罩、手套、筒靴等相应的防护措施,施药后用肥皂清洗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服。
3、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葡萄有药害,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施药时应避开开花作物花期用药,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
5、注意保护环境,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农药,不要随意将废弃包装物改作它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
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并送往医院,若误服,灌水, 不可催吐,应送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远离食物、饲料、种子及火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运输时不泄露、倾倒,专用车辆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