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防治水稻、蔬菜、玉米、小麦、甘蔗等害虫时,亩用制剂200-250克,防治果树害虫时,亩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神经毒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能有效的防治水稻、蔬菜、玉米、小麦、甘蔗、果树等多种作物害虫。 |
注意事项 | 1. 早稻安全间隔期7天,晚稻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 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急救:可用阿托品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