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严格按照说明使用,不可增加药剂的使用次数和浓度,喷雾要均匀,不可漏喷和多喷。
2、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1.本剂为触杀、胃毒性杀虫剂,杀虫谱较广,对钻蛀,咀嚼,吮吸性害虫及水稻大螟、二化螟、三化螟、纵卷叶螟防治效果较好。
2.杀螟硫磷在土壤中迁移比较快,由于水解或微生物的作用,转化为无毒的氨基杀螟硫磷。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茶树10天1次;苹果树15天3次;棉花14天5次;水稻21天,早稻3次,晚稻5次。
2.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如白菜、萝卜、卷叶菜等及高梁易产生药害,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本品遇水易分解失效,使用时随配随用,稀释后不可放置过久,以免影响药效。
7.使用时须遵循一般安全使用农药规则。使用时应有劳动防护措施,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时不得吸烟、饮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急性中毒时,立即使患者脱离现场,脱去污染衣服,全身污染部位用肥皂水或碱溶液彻底清洗,如系口服者,应用2%碳酸氢钠或淡盐水洗胃。可用阿托品解毒,应立即催吐并送医院治疗。
2.使用中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如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也可用苏打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中毒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呼吸困难。急性中毒表现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等。重度中毒者出现肺水肿、昏迷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在储运过程中,必须严防潮湿、日晒和雨淋,存放阴凉、通风、干燥处,注意防火,远离热源、火源和强氧化剂。
2.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食品、饲料、种子等混合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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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