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治黄瓜细菌性角斑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施药间隔7-10天,可连续施药2-3次。防治水稻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农用抗菌素类低毒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渗透性,同时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干扰病原菌的氨基酸代谢的酯酶系统,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抑制菌丝的生长和造成细胞颗粒化,使病原菌失去繁殖和侵染能力,从而达到杀死病原菌防治病害的目的。本品防治黄瓜细菌性角斑病、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大豆、藕、菜豆、葡萄、柑橘、苹果、杉树苗有轻微敏感,在临近上述区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3、本品对蜂鸟鱼蚕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本品应现配现用,防止霉菌污染变质失效。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还不适,请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易燃易爆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