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15~20天,拌土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并保水5~7天,此后恢复正常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均三氮苯类除草剂。能通过杂草根、叶吸收,并传导至植株全身,抑制杂草光合作用,使叶片缺绿变黄而死亡。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如野慈姑、眼子菜、节节菜、鸭舌草、陌上菜、水绵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根据杂草基数,选择合适的施药时间和用药剂量。施药应适当提早,于秧苗返青后施药;但小苗、弱苗秧易产生药害。2.用药量要准确,避免重施;采用药土法,拌土及撒施要均匀。3.要求地平整土壤质地pH对安全性影响较大,有机质含量少的砂质土、低洼排水不良地及重碱或强酸性土使用,易发生药害,不宜使用。4.用药时气温应在30℃以下,气温超过30℃以上时,施药易造成药害。 5.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9.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属于易燃液体。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