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应于水稻移栽缓苗后即移栽后7-10天,稗草2-4叶期,水稻5-8叶期施药一次。 安全使用标准:每季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高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在水稻体内被芳基羧基酰胺酶水解成3,4-二氯苯胺 和丙酸而解毒,稗草由于缺乏此种解毒机能,细胞膜最先遭到破坏,导致水分代谢失调,很快失水枯死。以2叶期稗草最为敏感,敌稗遇土壤后分解失效,仅宜作茎叶处理剂。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吸入: 如果吸入,请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 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眼晴接触:
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 盐水冲洗。立即就医;食入: 漱口,禁止催吐。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