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水稻移栽后7~20天使用,以稗草2~4叶期施药最佳。2施药时,排水至浅水或湿润泥土状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新研发的水稻田茎叶处理除草剂,本品具有作用速度快、正确使用对水稻安全的特点,适用于杂草综合治理和防治已产生抗性的杂草。 |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暴露在外及低温弱苗期使用;避免降雨时作业,施药时应避开对该剂敏感的伞形花科作物;避开高温使用、在地膜覆盖旱育秧田慎用。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地放飞区域禁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上或眼里,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误食本剂,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诊,可用食盐水催吐,使胃中药物尽量呕吐出来,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或酒等,以免加重对药物的吸收。并尽快携标签请医生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