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水稻移栽田:在水稻分蘖末期,杂草3-5叶期施药一次,药后1-2天灌水回田,保浅水层5-7天后常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适用于高羊茅草坪防治反枝苋、马齿苋、铁苋菜、马唐等阔叶及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棉花、马铃薯、向日葵、甜菜、油菜、豆类、瓜类、阔叶作物及阔叶林木对本品敏感,用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上述植物上。邻近有上述作物的田块,不宜使用本品。 2、气温在25℃左右除草效果显著,阴天和气温低时药效差。气温大于28℃,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风速大于每秒4米时应停止施药。 3、施药人员施药时要穿防护衣、裤,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等;配、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 4、该药与喷雾机接触部分的结合力很强,最好喷雾机专用,否则需彻底清洗干净。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使用后的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也不能做它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稗草及其他禾本科杂草混生田,应与除禾本科杂草的除草剂配合使用。8、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9、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配药、施药过程中若药物、药液溅撒到皮肤上及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并请医生治疗。中毒症状有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反射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注意保护脑和肝脏。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热源和火源。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其他无关人员接触不到处,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