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农户直接包衣,亦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 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具有内吸和治疗作用的三元复配杀菌剂,能有效防治玉米茎基腐病、丝黑穗病及水稻恶苗病。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种子处理时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需提前做好保护措施,戴好手套、面罩或护目镜等,严禁抽烟或者饮食。2.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后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一起存放,禁止用于饲喂禽畜。4.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封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6.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使用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得他用或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请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防止胃残余物进入呼吸道。如果病人已昏迷,切勿经口喂入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和动物接触。2.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处,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5℃或高于35℃。3.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等物品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