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移栽田:1)于水稻移栽前2-4天,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或清水状时,将亩药量倒入甩施瓶中,加水50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水旱田两用选择性苗前土壤处理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可在土壤表层形成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治水稻田一年生杂草,具有施用方便快捷、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等特点。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推荐用于抛秧和直播水稻及盐碱地水稻田。2.水稻田采用喷雾器甩喷施用时,应于水稻移栽前2-4天,每亩对水量5升以上,甩喷施的药滴间距应少于0.5米。秸秆还田(旋耕整地、打浆)的稻田,也必须于水稻移栽前2-4天趁清水或浑水施药,且秸秆要打碎并彻底与耕层土壤混均,以免因秸秆集中腐烂造成水稻根际缺氧引起稻苗受害。3.本剂为触杀型土壤处理剂,插秧时勿将稻苗淹没在施用本剂的稻田水中。4.本剂对水生藻类、家蚕高毒、对溞剧毒,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其污染江河、鱼塘等水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禁止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5.配药和施药时,应戴手套、口罩,穿防护服、雨靴等,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6.配药时,用清水对盛有药剂的包装瓶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7.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等身体裸露部位,并及时清洗施药器具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避免清洗液污染生态环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9.对非靶标植物的影响:对高粱、黄瓜、萝卜高毒,使用时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20分钟;如吸入立即漱口。切忌吞服,如吞服,不要催吐,有医生要求并指导这样做时除外,并携此标签立即去医院诊治。2.治疗:无解毒剂,应对症支持治疗。保证呼吸道畅通,呼吸困难时应实施吸氧,如呼吸停止应尽可能进行人工呼吸。检查病人的意识状态、呼吸和脉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在正常贮存条件下,将本品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好之处,远离食品、饲料及火源,加锁放置于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 |
备注 | 全国服务热线:4008055553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