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前拌毒土或毒沙撒施。2、拌毒土以及撒施务必均匀周到。拌土量15-20公斤/亩。3、施药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內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能迅速被杂草的茎,叶和根吸收,使敏感植物出现典型激素类除草剂的反应,植物畸形、扭曲。可有效地杀灭地上茎叶和地下根系,一般在温度低时药效发挥较慢,可使植物中毒后停止生长,气温高后植物很快死亡。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眼镜、手套等保护性衣物;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体内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医。 1、如不慎接触到皮肤和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2、如不慎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用人工呼吸。 3、如误服,及时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