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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甲维·啶虫脒(PD2017309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2/20
总有效成分含量
4%
甲维·啶虫脒PD20173093有效成分信息
甲维·啶虫脒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蚜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 应选择在蚜虫卵孵化高峰期或低龄若虫期,用本品兑水喷雾;喷雾时时注意叶片正反面均要喷雾;重点喷施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啶虫脒复配而的杀虫剂,除有触杀和胃毒功能外,还有内吸渗透作用。有效成分能渗透至作物的叶片、嫩芽、茎、根等各个部位,蚜虫接触或食后,有效成分直接作用于蚜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干扰其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作用,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从而使蚜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抽搐、麻痹而死。在推荐的使用范围内,可有效防治甘蓝作物的蚜虫,对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1.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2. 本品对鱼虾、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3. 本品对蜜蜂、天敌、鸟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蜜源期及天敌放飞区、养蜂区、鸟类保护区禁用;4. 蚕对本品敏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 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严禁吸烟、进食,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6. 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 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二次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3. 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建议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口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密封保存有阴凉干燥处,严防日晒雨淋。2. 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生活用品等混放。3.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销。4. 远离热源或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