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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噻虫胺(PD2017299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2/20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噻虫胺PD20172991有效成分信息
噻虫胺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8-24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小麦 | 蚜虫 | 8-16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麦蚜虫初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
2、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期施药,注意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新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类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蚜虫、叶蝉、蓟马、虱飞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应密切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鸟类保护区附近慎用。水产养殖区、水塘水体中等禁用,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
3.本品可与大多数杀虫剂轮换使用,但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农药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
5.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6.赤眼蜂天敌放飞区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若误服,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