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玉米播后苗前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雨水多、排水不良的地块,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由植物的幼芽、幼根吸收,双子叶植物由下胚轴吸收传导,破坏发芽种子细胞的蛋白酶,抑制幼芽和幼根生长,使芽畸形死亡。对玉米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作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严重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并于施药10天内进行喷灌水一次,以保证效果;有机质含量高的地区使用本品的,在登记核准剂量范围内应适当增加用药量。
2.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敏感作物药害,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禁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食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和脸等暴露部位皮肤。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物、种子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