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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噻虫·咯菌腈(PD20170998)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7/5/31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噻虫·咯菌腈PD20170998有效成分信息
噻虫·咯菌腈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蓟马 | 545-10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恶苗病 | 545-10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使用技术要求
1、干谷包衣,按照干谷种种子量量取推荐用药量,加入适量水稀释成药浆(药浆与种子比例为1:50-75,
产品性能
本品是采用噻虫嗪、咯菌腈复配的杀虫杀菌种衣剂,具有保护、内吸和铲除功效,用于水稻等种子包衣处理,安全性好,在防治蓟马和恶苗病等病虫害的同时,还能提高种子发芽率。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清洗手和皮肤裸露部位。 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面罩,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等防护用具。 3. 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4.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 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6.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勿将包衣后的种子、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养蜂场所和蚕室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污染,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和饲料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 2.本品应贮运时注意避光、高温、和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