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4叶后至拔节前,杂草3-5叶期,每亩兑水30公斤茎叶喷雾处理。施药前排水,使杂草2/3以上露出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莎草和阔叶杂草的茎叶处理除草剂,具有内吸和触杀双重作用,能有效地防除鸭舌草、矮慈菇、丁香蓼、陌上菜、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阔叶杂草及莎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杂草植株大部分露出水面。 2、飘移雾滴对作物威胁极大,应在无风天施药或避免药剂飘移其它作物上造成药害。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农药与皮肤接触或吸入。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4、施药后彻底清洗施药器械,废水妥善处理,以免污染水源与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低毒,对眼睛有轻度至中度刺激性。 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则应携此标签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