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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烯啶虫胺(PD20170288)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7/2/13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烯啶虫胺PD20170288有效成分信息
烯啶虫胺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产品性能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有内吸、渗透,毒性低等特点。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4. 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及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喷药后要彻底清洗。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