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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稻瘟酰胺(PD2016151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6/11/1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稻瘟酰胺PD20161511有效成分信息
稻瘟酰胺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视病情发展隔7-10天施药1次,连续施药2-3次。
2、大风或预
产品性能
本品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持效期较长,可耐雨水冲刷。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蜜蜂低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扬花期禁用。
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
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治疗: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服,请勿引吐,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