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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咪鲜胺(PD20160474)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21/3/19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咪鲜胺PD20160474有效成分信息
咪鲜胺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恶苗病 | 2000-4000倍液 | 浸种 |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种子催芽前用药液浸种48h,浸种后的种子经过清洗后催芽或播种。2、浸种前务必将药液搅拌均匀
产品性能
本品为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虽然不具内吸作用,但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通过浸种可以有效防治水稻的恶苗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对水生生物和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避免在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播种、施药后立即覆盖。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手、脸以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4、剩余药液、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无人畜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