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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稻瘟酰胺(PD20152308)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20/10/22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稻瘟酰胺PD20152308有效成分信息
稻瘟酰胺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瘟病初发期施药,每亩兑水45-60千克喷雾处理; 2.视病情,在第1次用药7-10天后,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的内吸性杀菌剂,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治疗、渗透和抑制孢子形成的特点。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蜜蜂低毒,但具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扬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手脸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救措施:若有接触,迅速脱去沾有药液的衣服,并且用肥皂及清水清洗皮肤;若药液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经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