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田,应在水稻移栽后5-7天,按亩用药量撒施施药,保持4-5厘米水层,保水5-7天,避免淹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通过杂草幼芽、根和茎叶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氨基酸的合成,迅速抑制杂草茎叶和根部生长而完全枯死。本品可有效防除泽泻、鲤肠、鸭跖草、丁香蓼、尖瓣花、节节菜、陌上菜、狼巴草、水芹、异型莎草、稗草等阔叶类杂草和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萌芽期至二叶期内杂草效果最好。因此,施药时机应宜早不宜迟。
2.施药时田面要平整,施药要均匀。施药器具洗净后才能喷洒其它作物。
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4.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误服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贮存时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防止潮湿,避开高温和日照。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