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飞虱发生期均可施药,在飞虱低龄盛期施药最佳。
2.使用时要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尤其对目标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为:害虫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而且此过程不可逆转。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 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3.喷洒完毕,喷雾器械应彻底清洗干净。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对蜜蜂、家蚕、天敌、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无典型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服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殊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