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是封闭除草剂,用药宜太迟,杂草过大(1.5叶期以上)时,耐药性增强药效降低。2.在抛秧田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高选择性的水田专用除草剂,可保护水稻幼苗而杀死萌发的杂草。能有效防除稻田稗草、千金子、马唐、稻李氏禾等大部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配制和使用药剂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地方,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具,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2.抛秧田使用本品,秧苗的叶龄达到3叶1心以上。或南方秧龄18-20天以上,北方秧龄30天以上。3.土地平整,整地好,田间水层深度一致,可提高本品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4.施药后遇大雨应及时排水,防止水层过深淹没水稻心叶,导致药害产生,漏水田块勿用本品。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手脸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池塘等水体。剩余药剂及废弃包装不得随意丢弃,更不可留作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溅入眼晴,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应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新鲜的通风处;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无专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