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飞虱应在卵孵盛期或低龄若虫始盛期用药,防治蚜虫应于蚜虫始盛期用药,喷药应均匀周到。*大风天及高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非杀生性杀虫剂,具有阻断昆虫传毒功能,对害虫具有触杀、内吸作用。对水稻飞虱、观赏菊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