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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1524)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0/9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1524有效成分信息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4.5-6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卷叶蛾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日落或阴天用药,效果最好,喷雾要均匀彻底; 2.在甘蓝甜菜夜蛾虫口密度较高时,甜菜夜蛾低龄幼虫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源类农药,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可以增强谷氨酸和γ氨基丁酸的作用,从而使大量氯离子进入神经细胞,使细胞功能丧失,扰乱神经传导。幼虫在受药后停止进食,本品粘附性较好,较耐雨水冲刷,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和苹果树卷叶蛾。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要戴无破损的橡皮手套和防毒口罩等,不使农药接触皮肤和眼睛。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对蜜蜂、鸟、鱼、家蚕有毒,在鸟类保护区、桑蚕地区、养蜂地区以及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 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5.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苹果树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8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桑园、蚕室、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水产养殖区、河流等水体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误入眼睛,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误服者,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黑暗、干燥、通风,应防止冻结和强光直晒;远离火源、热源。应远离生活用品、饲料和畜禽,应存放在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