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产品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稗草,以稗草2-3叶期效果最佳,每亩兑水50公斤。
2、喷药前2天排干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高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在水稻体内被芳基羧基酰胺酶水解,3,4-二氯苯胺和丙酸而解毒,稗草由于缺乏此种解毒机能,细胞膜最先遭到破坏,导致水分代谢失调,很快失水枯死。以2叶期稗草最为敏感,敌稗遇土壤后分解失效,仅宜作茎叶处理剂。可作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禾本科杂草,稗草效果最好。 |
注意事项 | 1、每年最多施药次数为一次,安全间隔期:60天。
2、水稻在喷敌稗前后十天之内不能使用巴沙、西维因、马拉硫磷、磷胺、敌百虫等。更不能与这类农药混合施用,以免水稻发生药害。
3、应选晴天、无风天气喷药,气温高除草效果好。杂草叶面潮湿会降低除草效果,要待露水干后再施用,避免雨前喷药。
4、计算好用药量,将本品倒入喷雾器中,加入一定比例的水,充分混匀,在田间均匀喷施。施药时期必须掌握在杂草出土后,稗草小于3叶期,排干田水1-2天后,用喷雾器茎叶处理,施药后两天再回水,保持3-5厘米,保水7天后正常管理。
5、使用该药时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不慎溅入眼睛中,应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
2、如皮肤沾上本品,立即用水冲洗。
3、误服者立即引吐,及时送医院急救。限用1升15%漂白土或7%膨润土活性炭悬浮液,同时服用甘露醇等合适泻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3、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