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7-20天均可施药,以稗草2-3叶期用药防效最佳。每亩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施药前一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防除稻田稗草的选择性除草剂,选择性强,能有效控制水稻生育期的稗草,一般在施药后3天稗草开始变黄枯死。 |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水稻2.5叶前勿用。
2.因本品对多种蔬菜敏感,用稻田水浇菜,易出药害,所以应避免用稻田水浇菜。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5.后茬作物应当是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严禁种植茄科、伞形花科、锦葵科、葫芦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敏感作物。
6.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