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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苯甲·丙环唑(PD20111396)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6/12/21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0克/升
苯甲·丙环唑PD20111396有效成分信息
苯甲·丙环唑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8-16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水稻封行、破口前3-5天、破口后10天(齐穗期)各使用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的,具有较强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佩带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勿将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或空瓶弃于水中。
3.使用过的空包装物要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用容器内。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2.不慎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3.眼睛溅入: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殊解毒药,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