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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草甘膦铵盐(PD20111322)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6/12/5
总有效成分含量
65%
草甘膦铵盐PD20111322有效成分信息
草甘膦铵盐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15-230克/亩 | 定向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宜掌握在杂草生产旺盛期施药,效果更佳。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
产品性能
本品是草甘膦胺盐,更易溶于水。其作用原理主要通过抑制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不仅能通过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耕翻、放牧等。
3、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注意不能与此类容器接触。
4、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
6、本品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且在土壤微生物作用下很容易被分解为无毒物质,所以植物根部不能吸收,对土壤中潜藏的植物种子无杀伤作用,不妨碍种子的萌芽生长。
7、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